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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 2012-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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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农机字[2012]573号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近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各县(市、区)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把符合创建条件的农机合作社进行汇总上报。   2.要坚持实事求是,填报的数据要真实、准确,并按时上报材料。   3.由各市(州)农委在12月21日前,将汇总后的表格、资料统一上报省农机管理总站。 
   联系人:赵新子      电  话:0431-86805526   信  箱:jlnjgl@163.com   附件:1.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额分配表      2.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3.关于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2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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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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