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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受灾作物收获机械省级 补贴验收的通知 |
2021-2-19 |
镇农机字【2021】8号 签发人:郭景波
关于对受灾作物收获机械省级
补贴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场):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受灾农作物收获机械省级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4号文件要求,对2020年度受灾农作物收获机械申报省级补贴资金的购机户逐人逐台进行再次核验,具体事宜如下:
一、核验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3月5日。
二、核验方式:对申报省级补贴资金的收获机具入户进行逐机逐人核验。
三、相关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委派农机负责人员全程参与此项验收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位购机者,要求所购机具必须在家入库管理,并准备好身份证、行车证,检查人员对悬挂牌照的机具、购机者拍照(水印照片)。
四、收获机械不在家者不予核验。
五、核验完毕后,农机管理总站及乡镇(场)验收人员在省级补贴资金申请表核验意见一栏签字并加盖农机管理总站及乡镇(场)公章。
附:吉农机发【2021】4号文件
镇赉县农机管理总站
2021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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